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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科技: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10,000,000 元,不超过20,000,000 元,拟回购价格不超过12.80元/股,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781,250股-1,5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4%-1.88%。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将以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82,130,000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3,2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1,070,000 股),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213,000.0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2.8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2.7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P=(P0-V*Q/Q0)/(1+n)=(12.80-1/10*82,130,000/83,200,000)/(1+0)≈12.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10,000,000元,不超过20,000,000元。截止2024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公司已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9,774,739.3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225,260.63元-10,225,260.63元,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70元/股测算剩余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7,738股-805,138股,结合已回购股份数量1,070,000股,合计测算调整后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087,738股-1,875,1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1%-2.2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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