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391,250股。在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中,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结合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3年公司限制性股票登记与拟注销情况,公司总股本由494,192,811股变为498,613,863股。根据总股本的变动情况,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由494,192,811.00元,增加为498,613,863.00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上述股份变化包含了拟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91,250股,触及注册资本减少之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7月3日至 2024年8月16日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张文钧、曹琦
5、联系电话:0512-68094995
6、传真:0512-68094995
7、邮箱地址:ir@kedacom.com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