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做大做优做强公司电力资产,促进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成立全资子公司上高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高赣能新能源”),作为公司在江西上高县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经2024年7月2日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上高赣能新能源投资建设上高县敖山镇赣能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9,173.41万元。
上述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高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C1N0HP8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林修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交通路12号
注册资本:22,000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2022年11月8日
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因上高赣能新能源投建的光伏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投产,2023年未产生相关效益。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高赣能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5,723.48万元,负债总额为28,046.2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677.22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83.71万元,净利润-22.78万元。(未经审计)
上高赣能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高县敖山镇赣能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项目模式:全额上网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约50.2652MW项目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约19,173.41万元,其中自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部分为银行贷款。
配置储能设施情况:本项目属于煤电灵活性改造对应保障性项目,不需要配置储能设施。
三、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新能源政策不断出新,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大新能源政策研究,紧密结合新技术,紧跟行业新动向,合理有效规避风险。
2、造价控制风险。随着新能源项目不断发展,市场上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将严把建设阶段造价控制,通过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
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并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提升发电量,杜绝出现设计方案不全面、不切合实际等情况。
3、工程建设风险。项目基建施工及运维期间存在安全风险,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作业面较广,施工人员较多,公司将在施工建设阶段严格控制施工质量,规范化施工,建立完善的工程监管制度和管理体系,以减少及规避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光伏电站的安全隐患。
(二)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我国在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目前,公司已明确战略转型方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基础上,持续推动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投资建设本项目是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战略的具体实践,项目各项风险在可控范围,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优公司新能源领域发展的规划及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效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其他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