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7日发出,于2024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根据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监事会拟定对现有的议事规则做出修订。
本议案尚需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