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余德健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经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325人调整为316人,对应释放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分配至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余德健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7月2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26.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16名激励对象授予655.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余德健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