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7月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的议案,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