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1-09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30
       ●股权登记日:2013 年 1 月 7 日
       ●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30
    3、会议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3 年 1 月 7 日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
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 2013 年 1 月 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 1 月 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
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 季宝海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       真:0575-84116045(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五、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 (或本人)出席 2013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序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
1
      中心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表
日期   主持                                   会       议   议   程
                1、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伟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伟夫宣读《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提案》
 二
 ○
    沈      3、股东大会就上述提案进行审议
 一
 三
 年
    小      4、股东大会就上述提案进行书面表决
 一
 月
 十
    军      5、公司监事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四
 日
                6、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伟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7、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作见证词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股东大
会的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
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向
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发言顺序按股数多的在先。
    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
质询的,应先向股东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发言。
    五、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代表)的股份份额
并出示其有效证明。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遵循简练扼要的原则。
    七、列入股东大会议程需要表决的议案或决定,在进行大会表
决前,应当经过审议讨论。股东提出建议、意见或问题,采用递纸条
的形式交给股东大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交董事会研究后,作出必
要的回答。
    八、董事会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在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九、若议案或决定经表决未获通过,由董事会根据股东提出的
各种意见,进行商议后,提出方案,重新进行表决;或由董事会宣布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休会,另行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重新审议。
    十、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十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以维护全
体股东的权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县中国轻纺城
 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绍兴县委办《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实施意
见(施行)》和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加快推进工业土地二次开发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集中
资源做强、做大市场物流的总体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县中
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中心)拟将拥
有的绍兴县安昌镇西扆山村柯北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
上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以 161,789,069.00 元的价格转让给
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投资公司),
相关联的债权债务一并转让。2012 年 12 月 26 日,国际物流中心与
开发投资公司就上述资产交易事项在浙江省绍兴县签订了《资产转让
协议》。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283,403,4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9%)系绍
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投资公司同为绍兴
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表决上述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沈小军、周俭、
毛东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
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交易金额达2,416,240,200.00元,此项交
易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283,403,4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9%)系绍
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投资公司同为绍兴
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发投资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4
月 8 日,住所在浙江省绍兴县柯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施林涛;注
册资本为柒仟肆佰伍拾贰万元;企业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
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公共设施、公益性项目、投资开发建
设、标准厂房建设、租赁、工业园区配套服务、拆迁安置房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开发投资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底,资产总额
为1,421,155,413.37元,所有者权益为482,960,110.86元;2011年度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43,492.00元,净利润-2,785,440.40元(经审
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为国际物流中心拥有的位于绍兴县安昌镇西扆山
村柯北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资产,即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坤元评
报(2012)437 号《资产评估报告》所涉资产,具体如下:
    1、国际物流中心拥有的 5 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
共计 147,264.00 平方米。
    2、上述工业用地上建造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共计
106,200.09 平方米。
    3、还包括配电房、门卫房、水泵房、机房、车库等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共计 29,138.75 平方米;以及电梯、变电工程等附属设备,
具体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上述附属设施用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际物流中心提供了购
入房屋的相关文件资料,并承诺这部分无证房产为其所有。除此以外,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属国际物流中心所有。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对外担保、法律诉讼及重大财务承诺等事
项。
    标的资产为工业用地、工业厂房和附属设施等,以厂房出租为主
营业务,2011 年租金收入 731 万元,物业费收入 30 万元,收入合计
761 万元;2012 年预计租金收入 805 万元,物业费收入 31 万元,收
入合计为 836 万元。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对交易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机构是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评估基准日:2012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对象:国际物流中心位于绍兴县安昌镇西扆山村柯北工
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
    3、评估方法: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
况等相关条件,对设备类固定资产、房屋采用成本法,对土地采用市
场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一、流动资产
 2      二、非流动资产                    109,389,056.03      161,789,069.00   52,400,012.97       47.90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            投资性房地产                109,293,722.93      160,698,450.00   51,404,727.07       47.03
 5            固定资产                            95,333.10     1,090,619.00      995,285.90    1,044.01
 6            在建工程
 7            无形资产
 8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9            长期待摊费用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资产总计                       109,389,056.03      161,789,069.00   52,400,012.97       47.90
          具体内容详见坤元评报(2012)437 号《资产评估报告》。
          5、评估机构及其资质情况: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拥有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的资产
      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33020001),具有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0571013001)。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的名称:
          出卖人(甲方):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买受人(乙方):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标的资产:
          甲方拥有的位于绍兴县安昌镇西扆山村柯北工业园区内的工业
      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即坤元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2)437 号《资产
      评估报告》所涉资产。
          乙方认可附属设施未办理权属登记,且上述情况与甲方无涉。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3、交易价格:
    本协议项下所涉及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161,789,069.00 元。
    4、标的资产定价及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同意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价格。
    乙方需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
40%的首期资产转让价款人民币 6471.5628 万元;乙方应在 2013 年
12 月 20 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资产转让款人民币 9707.3441 万元,利
息自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起开始起算,计算至上述剩余资产转让
款付清之日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
算,利随本清。
    5、标的资产交割及债权、债务转让:
    (1)双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成立资产移交小组,并在乙方向甲
方支付首期资产转让价款之日起九十天内完成标的资产有关的交割
事宜,包括甲方应将标的资产移交乙方经营管理,并协助乙方将标的
资产的权属证书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将标的资产建造(包括但不限
于施工图纸、水电安装、消防等安装图纸)、经营相关的文件资料原
件全部移交给乙方。甲方在资产交割的同时,应将标的资产及其全部
附属物、业主附属权利均一并移交给乙方。
    (2)甲方应在资产交割同时,将标的资产尚在履行的包括房屋
租赁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公用设施服务合同等日常经营性合同
项下原属于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乙方。本协议生效前的债权
债务由甲方承担,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向合同相对方作充分解释说明,以书面通知或签订三方协
议的方式进行合同权利及义务转让。甲方承诺:如合同相对方仍向甲
方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即时将取得的合同对价转交乙方;乙方如需向
合同相对方主张合同权利,合同相对方以乙方并非合同主体进行抗辩
的,甲方应以其名义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并即时将取得的合同权
益转交乙方。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租金、占有使用费、物业管理费、保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证金、押金等归乙方享有并负责收取。其中,甲方在本协议前已收到
的归属于协议生效日后标的资产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押金
等款项,甲方在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4)本协议生效前标的资产产生的租金、占有使用费、物业管
理费收入归甲方享有。
    6、违约与赔偿:
    一方构成违约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格的
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补偿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按实际损
失予以赔偿。
    7、其他规定:
    (1)本协议签订之前,标的资产已经租赁给其他第三人并由甲
方与第三人签订相关租赁协议,上述租赁协议的租赁期限尚未届满,
标的资产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应作为该租赁协议的出租人一方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
    (2)乙方同意,如原租赁协议承租人主张因侵害其优先购买权
而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向乙方追偿。
    (3)涉及管理标的资产的现相关员工的工作尊重其个人意愿自
主选择。
    8、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于以下
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坤元
评报(2012)437 号《资产评估报告》作出标的资产评估结果;
    (2)甲方相关权力机构批准本次资产及债权债务转让的有关事
宜;
    (3)乙方相关权力机构批准本次购买资产及债权债务转让的相
关事宜。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标的资产为工业用地、工业厂房和附属设施等,以厂房出租
   轻纺城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佳。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物流产业
的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做大物流产业和推进市场的配套建设,促进轻
纺市场的升级发展。
    2、本次交易如顺利实施,将对资产交割实施的当年度公司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1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沈小军、周俭、毛东敏对该议案进
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须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之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整个决策程序严谨
规范;
    2、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做强、做大市场物流,促进轻
纺市场的持续繁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认
可意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