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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仪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利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计划推出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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