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概述
2024年4月28日及29日,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庆寿、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与陶春风、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元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国创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科元控股转让国创高新100,795,771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0%。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32号)。
鉴于公司及科元控股的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规,上述涉及科元控股的股份转让交易需提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经营者集中情况做反垄断审查。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306号),该《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306 号)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