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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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迟国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1、决议内容
公司全资孙公司景县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扩大生产经营。景县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合理的商业行为,将不会影响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间既存的授信和担保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独立董事无需回避表
决。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迟国敬 南丽敏 苏毅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