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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1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7月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1名董事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昌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提名杜志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包小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关于提名哈晓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杜志学先生简历

杜志学,男,汉族,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计划专责、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党委秘书,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事业部初级业务经理、铁路事业部副部长、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宁夏高铁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挂职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现任宁夏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兼宁夏宁东恒瑞燃气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杜志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包小俊先生简历

包小俊,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自治区特殊津贴。历任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富安捷铁路轴承宁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舍弗勒宁夏有限公司总经理,舍弗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铁路行业总监,成都蒂森克虏伯富奥弹簧有限公司总经理,卡迈锡汽车紧固件(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蒂森克虏伯富奥辽阳弹簧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包小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哈晓天先生简历

哈晓天,男,回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山风力发电厂技术员,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工业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员,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员、党群工作部巡察员,现任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巡察办公室副主任。

哈晓天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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