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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54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0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莫申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莫申江先生原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由于莫申江先生已担任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副院长职务,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不适合继续在企业兼职。因此,莫申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翔先生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翔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翔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徐翔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开展工作,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离任独立董事莫申江先生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空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将由徐翔先生接任。鉴于徐翔先生目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当选独立董事,故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后方可生效,委员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此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和《关于增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至5名,原审计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补选宋琼丽女士(非独立董事)、徐翔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皆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如下:

调整前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陈寅(主任委员)、LEE LAWRENCE、莫申江;

2、提名委员会:肖波(主任委员)、任海峙、陈寅;

3、审计委员会:任海峙(主任委员)、肖波、LEE LAWRENCE ;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莫申江(主任委员)、肖波、庄建清。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陈寅(主任委员)、LEE LAWRENCE、徐翔;

2、提名委员会:肖波(主任委员)、任海峙、陈寅;

3、审计委员会:任海峙(主任委员)、肖波、LEE LAWRENCE、

宋琼丽、徐翔;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翔(主任委员)、肖波、庄建清。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徐翔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议案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

徐翔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理学博士。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任浙江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数学系博士后;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任浙江大学数学特聘研究员;2013年8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2015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数学研究员(百人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翔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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