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3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万元-8,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0.00元/股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实际回购股数 | 712.51万股 |
实际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32% |
实际回购金额 | 4,771.13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24 元/股-7.06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6日,公司进行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二)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12.51万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307,000,000股)的 2.32%,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7.06 元/股、最低价格为 6.2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771.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均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以及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
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股份 | 307,000,000 | 100 | 307,000,000 | 100 |
其中:回购 证券账户 | - | - | 7,125,100 | 2.32 |
股份总数 | 307,000,000 | 100 | 307,000,000 | 1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125,10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