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存在降低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