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胡明振先生的辞职信。胡明振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明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明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明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