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背景概述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辉超市”)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8,699,998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持股)。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4,530,059,250.07元人民币。根据公司与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前述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公司已收到首期股份转让价款共计300,000,000.00元,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共计390,970,179.14元。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55、2024-006、2024-009)。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第三期款项支付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应收股份转让价款792,411,591.15元,已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共计200,000,000.00元,尚未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共计592,411,591.15元,股份转让款支付仍在进行中。根据交易协议约定,自公司收到
每一期转让价款后再办理针对该期转让价款所对应股数转股的交割手续。截至本公告日,第三期转让价款所对应股数尚未办理交割手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