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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002264证券简称:新华都公告编号:2024-050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张斌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张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斌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斌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三)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及相关公告。

征集人仅就上述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主张

1、征集人投票意向

张斌先生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征集人投票理由公司实施“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旨在激励员工努力奋斗、创新业务、创造价值,激发员工发扬领航员精神,在与公司共同成长的过程中能够分享发展成果、实现自我价值;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3、征集人本次就前述“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征集表决权,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7月10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7月10日。

4、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5、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

收件人:郭建生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987972

联系传真:0591-8781208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6、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7、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8、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9、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斌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中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兹授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斌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指示就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审议事项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比例: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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