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曾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但2024年5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及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人,注册会计师2,533人,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事务所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事务所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事务所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项目合伙人 | 王健 | 1999年 | 2000年 | 2015年 | 2024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董汉逸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24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瞿玉敏 | 2017年 | 2008年 | 2008年 | 2024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健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年 |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2023年 |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2023年 |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2023年 |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2023年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3年 |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2023年 |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年 |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年 |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年 |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2022年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汉逸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2021年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0-2023年 |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2023年 |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瞿玉敏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021-2022年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021年 |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等审计费用分别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10年。在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曾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但2024年5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及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核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研判了相关审计机构所面临的行政监管处罚实际情况后,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落实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工作。在相关选聘工作中,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选聘方式以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并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包含了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等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参选会计师事务所就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聘用条件,结合审计费用报价、独立性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评价,确认其是否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资质,是否能够恪尽职守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是否能够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服务工作等;经评选,审计委员会最终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在执业中保持独立性,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
评选完成后,经与会委员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立信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3、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立信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