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40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虞时尚总部物业实施交付暨关联交易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上虞时尚总部物业购买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孚”、“买方”)以暂定价30,000.00万元向公司关联方浙江华孚网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网链”、“卖方”)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待标的资产建成及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评估结果各方另行确定交易价格,并按照确定价格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和2023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签署上虞时尚总部物业购买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签署上虞时尚总部物业购买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虞时尚总部物业实施交付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根据上虞时尚总部建设进度,上虞时尚总部已达到可实施交付状态,公司于近日完成相关评估工作,评估价值为30,209.06万元,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30,20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虞时尚总部将办理网签过户手续。
3、本次事项为公司签署上虞时尚总部物业购买框架协议的后续实际进展事项,上虞时尚总部达到可交付状态,并于近日获得标的资产相关评估报告,因而公司董事会根据评估价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6
票赞成、3票回避、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陈翰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
名称:浙江华孚网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民营企业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梁巷村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梁巷村法定代表人:吴圳超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房屋建设工程(凭有效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经营)、建筑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经营);供应链管理及配套服务;国内及国际货运代理(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品除外);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金融信息外);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房屋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展览展示服务;棉纺织品、服装、纺织原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杭州美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6%的股权,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4%股权。
2、财务数据
2023年度华孚网链营业收入50.68万元,净利润-2,359.23万元。截止2024年3月31日华孚网链净资产3,368.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华孚网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伟挺先生在华孚网链担任董事。
4、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关联方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位于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五星中路公园绿地J2-2区块;标的资产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由四幢楼组成,建筑面积为36,360.56㎡。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浙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0243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5月31日,经评估,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30,209.06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定价为30,200.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30,200.00万元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支付方式
(1)根据2023年4月签订的《上虞时尚总部物业购买框架协议》,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已支付22,651.70万元;
(2)剩余款项按照网签过户进度支付。
4、标的资产的交付状态和交付时间
标的资产已达到可交付状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办理网签过户手续。
六、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为顺应政府转型升级、提升集群制造产业链发展需要,发挥长三角纺织产业集群优势,公司购置此房产,目的在于建设上虞时尚总部,主要聚焦在纱线变面料,面料变服装的增值链。融合样品设计中心、产品供应中心、算力中心、电商
交易中心、品牌展示中心和时尚休闲中心于一体,有助于吸引纱、布、衣供应链企业和专业人才,打造数智化纺服垂直一体化供应链平台。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浙江华孚网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交易。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与浙江华孚网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杭州美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孚网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累计计算。公司与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从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采购服务200万元,向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销售纱线69.52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22)。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虞时尚总部物业实施交付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购买上虞时尚总部物业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