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109号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张波、吴若顺:

2024年1月30日,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950 万元至-1,300万元。4月17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683 万元;4月23 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918.47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6.2.1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波,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吴若顺未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第1.4条、第4.2.2条的规定,对此负有责任。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