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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瑞股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出公司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情况

非独立董事:刘强先生(董事长)、孙路先生、耿涛先生、白杰先生、郭永忠先生、蒋毅敏先生

独立董事:郭菊娥女士、王建玲女士、王彩琳女士

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独立董事郭菊娥女士、王建玲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王彩琳女士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王建玲(独立董事),郭菊娥(独立董事),王彩琳(独立董事),孙路,耿涛,其中王建玲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 提名委员会:郭菊娥(独立董事),王建玲(独立董事),王彩琳(独立董事),刘强,耿涛,其中郭菊娥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 战略委员会:王彩琳(独立董事),郭菊娥(独立董事),王建玲(独立董事),蒋毅敏,白杰,其中王彩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菊娥(独立董事),王建玲(独立董事),王彩琳(独立董事),刘强,孙路,其中郭菊娥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的情况

(一)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进军先生、张俊民先生、钟彦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刘进军先生、张俊民先生、钟彦儒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陆剑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剑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30,378股股份,陆剑秋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78,541股股份,陈烨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公司对陆剑秋先生、陈烨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孙路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6月至2016年10月担任陕西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主任;2016年10月至2022年7月担任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担任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3年至今担任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0年5月至今兼任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兼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路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刘强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12月至2017年1月担任陕西省纺织科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所长;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担任陕西省纺织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2021年12月至2023年11月担任陕西省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担任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8月至今担任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陕西元丰纺织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强先生

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耿涛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4月至2011年3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企业发展规划处处长助理;2011年3月至2014年4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企划处副处长;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担任公司企业规划室主任助理;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公司企业规划室副主任;2017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党委委员;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担任公司证券部第二副部长兼企划室科研副主任;2020年2月至2022年6月担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2022年7月至今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11月至今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期刊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4年5月至今担任陕西科控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耿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耿涛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白杰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

加工作;1990年 7月评定为助理工程师;1994年12月评定为工程师;1999年12月评定为高级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04年10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第三研究室副主任;2004年10月至2013年7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测试设备开发室常务副主任、主任;2013年7月至2020年06月担任公司测试设备开发室主任;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兼封测试验部主任;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封测试验部主任。在其他公司无兼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白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5,089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白杰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郭永忠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物理系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2015年在西安交通大学获得电气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2014年以前,在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第二研究室从事电力半导体器件研发及制造,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2014年至今在公司元件生产部担任副主任,从事电力半导体器件研发及生产工作;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元件生产部副主任。在其他公司无兼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永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768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永忠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蒋毅敏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9月至2005年1月,担任美国休斯电子公司高级研究员;2005年5月至2011年11月,担任中天联科有限公司(Availink)首席技术官;2011年12月至2014年3月,担任新能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2月至今,担任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伙人;2012年8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江苏新能聚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至今,担任迅捷联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迅捷联动(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艾捷科芯科技有限公司CEO;201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蒋毅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毅敏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郭菊娥女士: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教授、领军人才,教育部软科学研究基地-中国管理问题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2018年至今,担任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菊娥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菊娥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王彩琳女士: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1年4月至1999年7月先后在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第二研究室、行业发展室工作;1999年7月至今,在西安理工大学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任教。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彩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彩琳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王建玲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山西省建设银行晋城市支行会计;2000年7月至今,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历任会计学院助教、讲师、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16年6月至2022年6

月任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2024年5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4年2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建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玲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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