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6月27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董事刘志刚先生、姜泽宇先生,独立董事李军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处置部分陈旧闲置设备。经公开招标,此次处置资产预计总成交价格为938.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9%,公司连续12个月处置的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资产累计成交价格预计将超过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