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扩建员工宿舍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新建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满足员工宿舍及生活需求,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发展而产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商业行为,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