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 公告编号:2024-052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具体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6月21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2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50)。
4、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7月7日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4)。
5、2022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2022年激励计划,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83,42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7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至此,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2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83,420股。
7、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8月24日为授予日,以40元/股的价格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381,033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8、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9、2023年7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914,822股限制性股票自2022年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10、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0.00元/股调整为38.80元/股,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8.80元/股调整为28.3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83,420股调整为6,738,446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6,032股调整为254,842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2023年7月6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9日,公司对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3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56)。
4、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8)。
5、2023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2023年激励计划,公司对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63,31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5.37元/股调整为41.0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63,313股调整为3,202,307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而不符合归属条件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人、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668股、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31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33人、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或因退休、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到期不续、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原因而离职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上述16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906,123股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
综上,本次公司将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3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633,916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81,18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勤勉尽职。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1)2022年激励计划归属、2023年激励计划归属以及本次作废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7月12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7月25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