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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4月28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022 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3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一],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2023年1月30日,公司与预重整投资人各方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就相关事项各方进行了约定,预重整投资人已向临时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了1.6亿元的重整意向金(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4月18日,公司与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利波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镇江路桥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公告编号:2023-021)。

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二],法院决定将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三],经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至2024年3月29日(公告编号:2023-062)。

2024年3月27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四],经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决定延长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至2024年6月28日。

公司于2024年4月4日披露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重整进展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一、 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五],经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决定延长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事项尚未被法院正式受理,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镇江中院决定对公司延长预重整期限,不代表镇江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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