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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陈东先生、胡春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将于近日择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换届后,肖凌云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肖凌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监事会对肖凌云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东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北大药业有限公司办事员、光大银行广州分行部门经理、宜春市靖安县商务局外资外贸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北京通用航空江西直升机有限公司供销管理部副部长、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规划发展部副部长;现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船九江海科内装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今日,陈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军工集团担任监事,军工集团、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原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更名而来,简称“江西农发集团”)、江西钢丝厂和本公司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控制的企业,除上述之外,陈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胡颖春女士,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乐平矿务局技术员、矿工报编辑、团委副书记、矿区工会女工委主任、纪委副处级纪检员、女工部长,乐矿能源集团风控部副部长、法务部部长,江西大成国资集团专职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现任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截至至今,胡颖春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胡颖春女士在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任副部长,江西农发集团系军工集团的唯一股东,江西农发集团、军工集团、江西钢丝厂和本公司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控制的企业,除上述之外,胡颖春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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