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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袁有根先生、刘爱平先生、游细强先生、颜吉成先生、陶冶先生、吴雄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雷恒池先生、熊进光先生、廖义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雷恒池、熊进光和廖义刚先生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候选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为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次换届完成后,黄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袁有根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江西省标准化专家,中国兵工学会专家,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评审专家,新余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曾任江西钢丝厂科研所副所长、科技部副部长、部长、军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副厂长、特装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新余国科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目前,袁有根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243,118股(占公司总股本0.4492%),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爱平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专家。历任江西钢丝厂行政处处长、新余国科有限公司生产供应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新余国科总经理助理、职工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刘爱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17,588股(占公司总股本0.1870%),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爱平先生系新余科信投资普通合伙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游细强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历任江西洪都钢厂冷带分厂副厂长、企业管理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务总监,南京国科财务总监、国科特装、国科气象财务总监,北京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南京国科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游细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4、颜吉成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西钢丝厂企业策划处副处长,广州佳星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惠州剑桥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助理,江西华电电力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江西钢丝厂、国科有限、新余国科发展规划部部长,证券事务部部长、副总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法务总监。截至至今,颜吉成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59,117股(占公司总股本0.1298%),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颜吉成先生系新余科信投资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陶冶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昌大学对外经济贸易系工业外贸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通过了国家六级英语考试。2008年在职获南昌大学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7月-2001年12月在澳门盛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珠海办事处任职;2002年1月-2014年10月在九江市商务局工作,历任科员、科长、副局长等职,2014年10月-2016年4月在武宁县任县委常委、副县长;2016年5月-2022年7月在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历任办公室副总经理兼基建办主任,渠道消保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现任江西省军工集团人力资源部主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陶冶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军工集团担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军工集团、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原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更名而来,简称“江西农发集团”)、江西钢丝厂和本公司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控制的企业,除上述之外,陶冶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6、吴雄臣先生,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投资投行部投资经理、南昌办事处代理业务部投资经理,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部高级经理,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部高级业务主管,大成国资公司规划投资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投资部部长、江西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省大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投资咨询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吴雄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吴雄臣先生在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规划投资部部长,江西农发集团系军工集团的唯一股东,江西农发集团、军工集团、江西钢丝厂和本公司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控制的企业,除上述之外,吴雄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雷恒池先生,1960年生,中国国籍,博士,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陕西省气象台助理工程师、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云降水物理与强风暴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雷恒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熊进光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4年8月任教于江西财经学院马列部。1997年8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年至今还担任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晨光新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熊进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3、廖义刚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华维设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新余国科、甘化科工(上市公司)、赣粤高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廖义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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