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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85,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39,916.98元,扣除公司为发行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657,254.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9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1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700.001,325.6277.98%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1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024年6月2024年9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公告披露日,“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已完成设备安装和软件部署工作,正在开展运行调试和验收工作,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且进展顺利,鉴于在运行调试过程中需要必要优化以满足公司各部门使用需求,尚有零星工程未完成验收,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9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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