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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301392 证券简称:汇成真空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决议: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龙园路2号C栋1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志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72,530,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0,259,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5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270,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9,582,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599,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5,982,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2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2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9,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3,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9%;反对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2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9,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3,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9%;反对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2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9,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3,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9%;反对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2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9,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3,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9%;反对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515,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4%;反对14,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67,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14,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15,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4%;反对14,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67,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14,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15,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4%;反对14,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67,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14,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2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9,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3,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9%;反对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2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9,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3,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9%;反对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2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9,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3,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9%;反对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杨斌、石力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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