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林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原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不再适用。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