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深天马A | 证券代码:000050.SZ |
债券简称:21天马02 | 债券代码:149741.SZ |
债券简称:22天马01 | 债券代码:149801.SZ |
债券简称:22天马02 | 债券代码:149835.SZ |
债券简称:22天马04 | 债券代码:149884.SZ |
债券简称:22天马05 | 债券代码:149885.SZ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的报告期起止日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6
第三节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2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3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16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7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9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0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1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2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截至目前,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
债券简称 | 22天马05 |
债券代码 | 149885.SZ |
起息日 | 2022年4月20日 |
到期日 | 2027年4月20日 |
债券余额 | 6.00 |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98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不适用 |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 不适用 |
行权日 | 不适用 |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
债券简称 | 22天马04 |
债券代码 | 149884.SZ |
起息日 | 2022年4月20日 |
到期日 | 2025年4月20日 |
债券余额 | 14.00 |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35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不适用 |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 不适用 |
行权日 | 不适用 |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
债券简称 | 22天马02 |
债券代码 | 149835.SZ |
起息日 | 2022年3月11日 |
到期日 | 2025年3月11日 |
债券余额 | 10.00 |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35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不适用 |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 不适用 |
行权日 | 不适用 |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债券简称 | 22天马01 |
债券代码 | 149801.SZ |
起息日 | 2022年2月18日 |
到期日 | 2025年2月18日 |
债券余额 | 15.00 |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10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不适用 |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 不适用 |
行权日 | 不适用 |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债券简称 | 21天马02 |
债券代码 | 149741.SZ |
起息日 | 2021年12月9日 |
到期日 | 2026年12月9日 |
债券余额 | 10.00 |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70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不适用 |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 不适用 |
行权日 | 不适用 |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公开披露各项信息。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发生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三、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发行人存续公司债券无增信措施。
四、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债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按照监管
要求和协议约定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3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合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22天马05、22天马04、22天马02、22天马01、21天马02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上述债券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七、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22天马05、22天马04、22天马02、22天马01、21天马02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发行人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全方位的客制化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经过四十年的积累和沉淀,已成为新型显示产业骨干龙头企业。2023年度,发行人持续深耕中小尺寸显示领域,以手机显示、车载显示作为核心业务,IT显示作为快速增长的关键业务,工业品、横向细分市场、非显、生态拓展等作为增值业务,不断提升技术、产品和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显示业务做强做优做大。作为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领先企业,发行人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把握市场机会,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第三方咨询机构(Omdia、DSCC等)数据显示,2023年,发行人在TFT车载前装和车载仪表、LTPS智能手机、工业品、刚性OLED智能穿戴等显示应用市场出货量均保持全球第一,柔性OLED智能机面板出货量跃升至国内第二。此外,发行人在医疗、智能家居、工业手持、人机交互等多个专业显示细分市场持续保持全球领先。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最近两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业务板块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23年 | 2022年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显示屏及显示模组 | 3,199,725.78 | 99.15 | 3,097,988.56 | 98.51 |
其他 | 27,404.81 | 0.85 | 46,759.13 | 1.49 |
合计 | 3,227,130.59 | 100.00 | 3,144,747.69 | 100.00 |
最近两年按地区分类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国内 | 1,866,106.43 | 57.83 | 1,859,268.61 | 59.12 |
国外 | 1,361,024.16 | 42.17 | 1,285,479.08 | 40.88 |
合计 | 3,227,130.59 | 100.00 | 3,144,747.69 | 100.00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分析
(一)主要资产科目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28,747.78 | 10.11% | 905,617.77 | 11.18% | -8.49% |
应收账款 | 780,695.59 | 9.52% | 609,438.28 | 7.52% | 28.10% |
流动资产合计 | 2,173,641.53 | 26.52% | 2,211,295.31 | 27.30% | -1.70%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4,603,213.71 | 56.15% | 2,302,722.54 | 28.43% | 99.9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23,990.20 | 73.48% | 5,887,633.02 | 72.70% | 2.32% |
资产总计 | 8,197,631.73 | 100.00% | 8,098,928.32 | 100.00% | 1.22% |
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99.90%,主要原因是武汉天马G6生产线项目按进度转固。
(二)主要负债科目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 | 697,039.52 | 13.16 | 627,735.05 | 12.37 | 11.0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2,876.05 | 12.51 | 817,038.74 | 16.11 | -18.87% |
流动负债合计 | 2,062,091.46 | 38.92 | 2,129,749.85 | 41.98 | -3.1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131,639.02 | 40.23 | 2,046,072.22 | 40.33 | 4.18% |
应付债券 | 979,439.10 | 18.49 | 674,769.26 | 13.30 | 45.1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36,166.29 | 61.08 | 2,942,969.02 | 58.02 | 9.96% |
负债合计 | 5,298,257.75 | 100.00% | 5,072,718.87 | 100.00% | 4.45% |
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22年末增加45.15%,主要原因是发行人2023年度发行四只中期票据合计33亿元。
(三)主要利润表科目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227,130.59 | 3,144,747.69 | 2.62% |
营业成本 | 3,008,466.22 | 2,739,032.53 | 9.84% |
营业利润 | -192,618.87 | 12,903.45 | -1592.77% |
利润总额 | -193,163.16 | 16,419.05 | -1276.46% |
净利润 | -210,992.89 | 10,696.44 | -2072.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9,758.84 | 11,169.09 | -1978.03% |
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大幅下滑,主要原因是:1、基于复杂的外部环境、行业变化等因素影响,同时叠加武汉AMOLED产线折旧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公司销售毛利同比减少187,050.79万元,同比下降46.10%;2、期间费用同比上年增加41,075.76万元。其中,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6,791.66万元,一方面系公司降低外币货币性资产净敞口,叠加当期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收益同比下降,另一方面,武汉天马的银团贷款符合当期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减少等因素综合影响了财务费用的增加。此外,2023年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投入较上年有所增加;3、发行人对外投资的显示面板行业相关的联营企业处于试运行和建设期,叠加行业因素影响,导致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25,665.37万元。
(四)主要现金流量表数据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70,895.99 | 3,816,991.46 | 1.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5,126.17 | 3,425,731.45 | 1.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769.83 | 391,260.02 | 1.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319.46 | 57,492.75 | 37.9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2,148.92 | 404,172.07 | 53.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829.46 | -346,679.32 | -56.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0,206.91 | 1,812,097.63 | -16.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1,830.15 | 1,381,913.44 | 5.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376.75 | 430,184.19 | -84.1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6,432.10 | 502,212.65 | -115.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1,533.95 | 897,966.05 | -8.51% |
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政府对子公司上海光电子部分土地进行收储,处置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所致。
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公司持续进行产线布局,购建长期资产及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202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减少所致。
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2023年度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费用、存货、经营性应收及应付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况
2023年度,发行人不涉及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且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及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募集资金专户规范使用,未发现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报告期内,中信证券通过以下手段核查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1)每月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反馈情况;(2)进行舆情监测;(3)发现发行人触发重大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核查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一、21天马02
21天马02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3年12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8日期间的利息,共计37,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2023年12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付息公告》)。
二、22天马01
22天马01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2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3年2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期间的利息,共计46,5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2023年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
三、22天马02
22天马02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3年3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的利息,共计33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2023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3年付息公告》)。
四、22天马04
22天马04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3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的利息,共计469,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2023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3年付息公告》)。
五、22天马05
22天马05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3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的利息,共计238,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2023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3年付息公告》)。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期支付21天马02、22天马01、22天马02、22天马04、22天马05当期利息,上述债券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项目 | 2023年度/末 | 2022年度/末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48 | 4.22 |
流动比率 | 105.41% | 103.83% |
速动比率 | 87.63% | 81.04% |
资产负债率 | 64.63% | 62.63% |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64.63%,较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幅提升,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仍处在合理水平。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05.41%和87.63%,较2022年末有所上升。
2022年度、2023年度,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22和3.48,处于较高水平。总体来说发行人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报告期末,发行人贷款偿还率及利息偿付率均为100%,2023年度内发行人未出现过利息或本金违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偿债能力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1天马02、22天马01、22天马02、22天马04、22天马05债券均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现21天马02、22天马01、22天马02、22天马04、22天马05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21天马02、22天马01、22天马02、22天马04、22天马05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上述债券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于2023年4月23日出具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0145号),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跟踪债项21天马02、22天马01、22天马02、22天马04、22天马05信用评级均为AAA。
本次跟踪维持主体及债项上次评级结论,主要基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小尺寸面板领域市场地位突出、主流技术布局完整且LCD技术领先、产品多元化有助于分散风险、享有有力的外部支持以及经营获现能力良好等方面的优势;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发行人收入下降、会计政策变更及AMOLED产线亏损导致盈利能力弱化、参控股产线持续投入带动总债务增长及未来产能消化面临不确定性等因素对其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根据21天马02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途。
根据22天马01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途。
根据22天马02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途。
根据22天马04和22天马05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途。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上述承诺执行情况存在异常。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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