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于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6日、2024年3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关于部分银行账户新增资金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披露了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其进展的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获悉上述公告中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已经全部解除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情况
户 名: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枫桥支行
账 号:3300165635905300****
账户类型:基本账户
解冻金额:人民币10,121,745.60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后,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均已全部解除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金额为0,银行账户状态恢复正常,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具有积极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孙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额度248,892.00元尚未解除冻结(截至目前实际冻结金额为550.75元),被冻结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59%、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7%(截至目前实际冻结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001%、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1%)。除该银行账户冻结情形外,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相关账户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尽快消除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3、公司将根据上述孙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之信息披露媒体,有关步森股份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