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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全体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书面通讯方式发表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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