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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0.07元/股(含税)调整为0.06986元/股(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以及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导致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 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32,084,193.96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二、调整原因及调整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2,528,25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462,605,378股增至465,133,628股。同时,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新增1,582,733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为5,842,48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465,133,62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5,842,483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59,291,145股。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7元(含税)调整为0.06986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①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数)=32,084,193.96÷(465,133,628-5,842,483)≈0.06986元(含税)。

②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数)=0.06986×(465,133,628-5,842,483)=32,086,079.39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届时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综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6986元/股(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32,086,079.39元(含税),届时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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