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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达投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4-026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

暨增持计划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2024年2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醴泉公司”)发函,拟增持公司股份。2024年2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临2024-003号),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在本公司股价不高于5.06元/股的价格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后的悦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6%。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8,600万元人民币

(含2月5日已增持数量和金额)。2024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发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受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敏感期等因素影响,此次增持计划可能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拟将此次增持计划延长6个月至2025年2月4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截至公告日,悦达醴泉公司旗下基金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208,06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0.96%,成交金额约2,761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悦达资本公司、悦达醴泉公司。悦达集团持有悦达资本公司61.03%股份,悦达资本公司为悦达集团一致行动人。悦达资本公司持有悦达醴泉公司69%股份,悦达醴泉公司为悦达集团一致行动人。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二)截至公告日,悦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89,264,4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4%,悦达资本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悦达醴泉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208,0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6%。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本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和金额: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后悦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6%。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8,600万元人民币(含2月5日已增持数量和金额)。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在不高于5.06元/股的价格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增持。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自2024年2月5日起算)。该期间内,如本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的截止时间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并及时披露。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悦达资本公司自有资金和悦达醴泉公司旗下在管产品资金。

三、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公告日,悦达资本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悦达醴泉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208,0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6%。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及有关安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

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受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敏感期等因素影响,此次增持计划可能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拟将此次增持计划延长6个月至2025年2月4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

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延期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增持计划的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乃文、徐兆军、解子胜、陈剑明、李小虎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延期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持计划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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