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 证券简称:新宙邦 | 公告编号:2024-051 |
债券代码:123158 |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355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5.724万股,占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56%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禁售期届满后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3、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公司通过内网公示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公司个别员工提出问询,对此,公司监事会经了解后给出了书面回复和解释,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有重大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反馈意见。2020年12月11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2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9、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12、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2日,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为自归属日起的6个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已于2024年1月5日完成归属登记上市,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禁售期将于2024年7月5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将于2024年7月5日成就。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将于2024年7月5日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禁售期届满后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425.724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中“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中相关描述。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除限售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5.724万股,占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56%,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为385.81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为39.912万股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55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涉及激励对象297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涉及激励对象81人,23名股权激励对象同时归属了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
3、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万股) | 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1 | 周艾平 | 常务副总裁 | 27.00 | 10.80 | 40% |
2 | 姜希松 | 副总裁 | 27.00 | 10.80 | 40% |
3 | 毛玉华 | 副总裁 | 21.60 | 8.64 | 40% |
4 | 宋慧 | 副总裁 | 18.00 | 7.20 | 40% |
5 | 贺靖策 | 董事会秘书 | 14.40 | 5.76 | 40% |
6 | 黄瑶 | 财务总监 | 10.80 | 4.32 | 40% |
7 | 周忻 | 董事长助理 | 3.60 | 1.44 | 40% |
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90人) | 847.80 | 336.852 | 39.73% |
合计(297人) | 970.20 | 385.812 | 39.77% |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经调整后的数量。注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万股) | 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1人) | 80.82 | 39.912 | 49.38% | ||
合计(81人) | 80.82 | 39.912 | 49.38% |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经调整后的数量。注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律师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为自归属日起的6个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已于2024年1月5日完成归属登记上市,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禁售期将于2024年7月5日届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禁售期届满后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425.724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为自归属日起的6个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已于2024年1月5日完成归属登记上市,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禁售期将于2024年7月5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将于2024年7月5日成就。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将于2024年7月5日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禁售期届满后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425.724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