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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已全部投入完毕,已完成主要工程尾款结算等工作,仅有部分工程尾款尚未支付,因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且该募投项目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3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34,79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2,083,983.49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22,708,416.51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5681号”《验资报告》。

注:上述募集资金净额1,222,708,416.51元与验资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0,659.41元差异7,757.10元,系计划发行费用与实际存在差异:1.实际发行报告制作费用较预计减少9,433.93元;2.实际印花税较预计增加1,676.83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于2023 年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经上述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编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硕德药业62,000.0051,045.0051,045.00
2药品临床研究项目苑东生物12,116.0011,400.0011,400.00
3生物药研究项目优洛生物13,117.0012,855.0012,855.00
4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硕德药业10,905.006,100.006,100.00
5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苑东生物2,700.002,700.001,643.44
6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苑东生物2,000.002,000.00966.24
7补充流动资金苑东生物30,000.0030,000.0030,000.00
8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苑东生物--2,090.32
9超募资金苑东生物6,170.84-6,170.84
合计139,008.84116,100.00122,270.84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 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23日披露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已全部投入完毕,仅有部

分工程尾款尚未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①已实际支付募集资金总额②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③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④=①-②+③
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51,045.0052,057.541,657.80645.26

上述募投项目公司承诺投资额已全部投入完毕,已完成主要工程尾款结算等工作,除剩余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其余均已支付完成。因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且该募投项目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现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转完毕后,如后续“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再发生需支付款项,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上述项目存在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节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本次节余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及利息收入。

为了提高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上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尚待支付的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满足公

司部分流动资金需求,最大程度的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该募集资金645.26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

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资项目结项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5.3.10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公告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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