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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然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9.9992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5月17日

2、授予数量:139.999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2,392.1327万股的0.33%

3、授予人数:16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6.3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数量等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已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

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张蜀董事、总经理10.007.14%0.02%
严丹华董事、高级副总经理9.006.43%0.02%
张舰兵董事9.006.43%0.02%
龚池华董事、副总经理9.006.43%0.02%
张新龙董事、副总经理6.004.29%0.01%
陈建新财务总监8.005.71%0.02%
王冰副总经理6.004.29%0.01%
李军副总经理6.004.29%0.01%
卫江涛副总经理6.004.29%0.01%
杜强副总经理5.003.57%0.01%
刘东董事会秘书6.004.29%0.0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人)59.999242.86%0.14%
合计139.9992100.00%0.33%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际缴款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3日出具了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验资报告》(众环审字(2024)0800007号),验证截至2024年5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1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39.999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认缴款,总额为人民币22,945,868.88元。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9992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手续办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以及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变动前数量变动数量变动后数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6,127,962-1,399,992374,727,97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793,3651,399,99249,193,357
合计423,921,3270423,921,327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22,945,868.88元,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5月17日,公司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以2024年5月17日收盘数据进行预测算,公司授予的139.9992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420.59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授予限制性股 票摊销成本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2,420.591,059.011,109.44252.14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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