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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9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2、调整前“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10.30元/股

3、调整后“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7.26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时间:2024年7月5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天源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0.30元/股。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0.30元/股。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两个月(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内,如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

月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调整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15,086,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9999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564,508.73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9993股,合计转增166,034,14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86,267,188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10=70,564,508.73元/420,233,048股*10=1.67917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1679175元。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10=166,034,140股/420,233,048股*10=3.951001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转增股数为0.3951001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P1=(P0-D+A×k)/(1+n+k)=7.26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格P0=10.30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679175元(含税),n为派送股票股利率或转增股本率0.3951001,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k=0.00%,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A=0.0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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