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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2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预计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443,000.00万元人民币+1,250.00万元欧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0.00万元。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交行萧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传化化学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8,000.00万元。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交行萧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涂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

“交行平湖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合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8,8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8,000.00万元,公司为传化化学品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5,0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涂料的担保余额为6,476.14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涂料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0,476.14万元,公司为传化涂料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5,0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合成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合成的累计担保总额为8,800.00万元,公司为传化合成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42,20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47,16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1818号法定代表人:傅幼林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972,437,615.182,658,003,935.61
负债总额1,258,350,525.791,923,659,393.1
净资产714,087,089.39734,344,542.51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3,213,651,329.85784,622,650.68
利润总额99,974,639.2523,095,087.81
净利润86,037,293.8920,257,453.12

与公司关系:传化化学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 125 号

法定代表人:周家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29,058,737.65419,794,528.70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372,017,376.64368,020,584.73
净资产57,041,361.0151,773,943.97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392,802,374.1149,347,095.23
利润总额-20,836,437.78-4,834,880.03
净利润-16,324,652.71-5,267,417.04

与公司关系:传化涂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7月6日

注册资本:40,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28,839,969.971,151,043,002.46
负债总额378,489,254.89345,641,771.90
净资产750,350,715.08805,401,230.56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营业总收入1,655,408,096.95408,371,250.56
利润总额257,855,943.2558,887,608.48
净利润211,842,354.5850,949,262.41

与公司关系:传化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0.8446%,杭州传化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7.77%,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99%,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86%,杭州传化嘉合叁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3333%,俞汉杰持股 2.97%,汤铮持股 2.43%,杭州传化嘉合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201%,杭州传化嘉合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75%,杭州传化嘉合伍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6319%。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在本合同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权责,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责任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交行萧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1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

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三)公司与交行萧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2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

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与交行平湖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捌仟捌佰万元整,“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28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48,563.38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开展票据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2,925.8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93%,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交行萧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交行萧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4、公司与交行平湖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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