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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关于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股权剥离的专项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股权剥离的专项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股权剥离的专项方案》,为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尽快推进类金融公司“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商保理”)股权剥离事宜,公司特制定相关专项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类金融公司股权剥离情况介绍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公告的《<关于请做好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中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处置完成类金融业务所有股权。

自承诺事项发出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类金融业务剥离专项小组,持续与相关类金融公司管理层、股东、保荐机构及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密切沟通,就公司相关类金融公司剥离的方案、审批程序进行深入探讨,并积极推进各类金融公司剥离的相关工作。但因承诺履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1月17日和2022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剥离类金融业务所有股权的承诺履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秉承对承诺的履行责任,积极努力地与各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穷尽各种办法履行承诺,并在承诺期限之前完成了四家类金融公司的剥离事宜。但公司在宇商保理的股权处置中遇到一定阻碍,最终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宇商保理全部股权剥离的承诺。

二、专项剥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解散宇商保理,希望以此达到最终退出宇商保理,履行承诺的目的。目前该案件法院已受理,现处于一审审理阶段。如法院判决准许宇商保理解散,宇商保理股东可自行组织清算,如宇商保理控股股东不配合清算,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三、剥离工作时间及路线

以下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预估诉讼解散案件的审判阶段及审理时间:

1、一审阶段审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怡亚通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一审开庭传票,第一次开庭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

2、二审阶段审限: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依照法律规定可不计入审限的期间另行计算。

3、申请强制清算阶段及清算阶段:涉及债权债务梳理情况,以实际清算时间为准。

4、根据深圳法院司法实践,公司解散诉讼审判阶段暂预计至2025年6月,具体时间以法院审理进度为准。

四、类金融股权剥离专项小组及职责

公司就宇商保理股权剥离事项成立了专项小组,组长由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担任,组员为刘洪霞(法务部)、赵少云(财务部)、常晓艳(证券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团队。宇商保理股权剥离专项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及执行剥离方案,跟进诉讼案件进展,依法依规实现宇商保理股权的安全退出。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股权剥离的专项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股权剥离的专项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该方案内容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关于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股权剥离的专项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股权剥离的专项方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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