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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公告编号:2024-034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俞丽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50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52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2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8,501,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向4,411,20099.8868%00%5,0000.1132%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云、刘妍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议》

(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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