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从59,298,731股变更为82,690,657股,注册资本从59,298,731元变更为82,690,65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拟修订前 | 拟修订后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929.8731万元人民币。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8,269.0657万元人民币。 |
2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929.8731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269.0657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