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要求: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美洁电话:0755-86338291传真:0755-26581802邮箱:ir@kingsignal.com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邮政编码:518057
5、其它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52”,投票简称为“金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参加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于此次会议所审议议案,本公司(本人)表示如下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