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次股东大会授权截止日均为2024年6月30日。经上述授权后,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亿元。
2024年6月28日,上述授权即将到期,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上述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运用情况良好。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