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北京时间11:30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4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谷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此次发行对象控股股东的发展策略、实际情况等原因,经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策,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谷莉、Jingsong Wang、李大明、陆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