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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4-04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临2024-039),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4)京0112执8105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建设”)
被告: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二、《执行通知书》相关内容
君合百年与中天建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2023)京0112民初15383号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天建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4年06月26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被告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
三、《执行裁定书》相关内容
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京0112民初15383号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君合百年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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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以及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君合百年的银行存款。
2、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君合百年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君合百年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以上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君合百年财产,以人民币8,828,428.00元及至还清欠款或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之日止的利息、迟延履行金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四、《报告财产令》相关内容
法院于2024年06月26日立案执行中天建设与君合百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告未履行义务,应当限期如实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5、6、7、9、10条,责令被告在收到此令后3日内,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补充报告。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4)京0112执8105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