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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9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鉴于公司历次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对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66元/股调整为1.31元/股,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94元/股调整为2.09元/股,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40元/股调整为3.75元/股。

《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针对此议案发表法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林汉凯先生作为公司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资格,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16,00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163人调整至157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00,000股调整为9,284,000股。

《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针对此议案发表法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林汉凯先生作为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12月,公司完成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9,600,000股股票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827,174,699股增加至836,774,699股,注册资本由

82,717.4699万元增加至83,677.469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因公司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未达成、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357,160股,上述合计357,1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36,774,699股减至836,417,539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83,677.4699万元减至83,641.7539万元,具体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行办理与变更注册资本和章程备案有关的后续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41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4,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638%。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针对此议案发表法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为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性,进一步促使公司健康稳步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高度统一,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在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新增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授予的情形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安排的要求。

《关于修订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公告》《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针对此议案发表法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林汉凯先生作为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

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3、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林汉凯先生作为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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