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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8月7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24日,截至2020年8月24日,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

5、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熟,同意确定以2021年7月19日为授予日,授予王帅等50人2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2021年9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9月3日。

6、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为了更好地实施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经过综合评估与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修订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官网(http://www.fuanna.com.cn/)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11月2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3名激励对象授予9,600,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

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9,459,0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9,459,0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9,459,0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6,774,6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元人民币现金。

(二)调整结果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

1、调整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66-0.50-0.60-0.60-0.65=1.31元/股。

2、调整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94-0.60-0.60-0.65=2.09元/股

3、调整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40-0.65=3.75元/股。

综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66元/股调整为1.31元/股,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3.94元/股调整为2.09元/股,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40元/股调整为3.75元/股。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就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94元/股调整为1.81元/股,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94元/股调整为2.09元/股,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40元/股调整为

3.75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关干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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