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话、互联网通信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